专利保护
一、 法律规定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矛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
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二、 保护范围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期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构成外观相同或者相近
似的均为侵权。
三、 维权途径
1、行政处理——请求知识产权局处理;
2、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协商和解——当事人协商解决。
四、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包括停止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销毀库存侵权产品及专用生产模具等;
2、赔偿损失,对权利人进行经济赔偿,包括专利权人的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调査取证费等合
理费用;
3、其他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