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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版权登记? 
  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即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其目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各省区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其程序分为:一、向版权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四、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作品发给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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